近日,八大部门联合印发《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值得关注的是,《规则》提到制定标准招标文件(示范文本)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(示范文本),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、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,不得设置相关排他性或限制性竞争的内容。针对不得设置的内容,小编整理了一份花式“中招”清单,一起看看吧!
(一)根据经营主体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
1.本地业绩加分:
对于在项目所在地或特定区域内取得的业绩给予额外加分。
2.区域经验权重:
赋予不同地区的业绩不同的权重,以反映在该区域的经营能力。
3.特定地区优势:
强调在特定地区的业绩,认为在该地区有更多案例经验的经营主体具有优势。
4.本地市场熟悉度:
认可在本地市场有业绩的经营主体对市场的熟悉程度更高。
5.区域影响力:
考虑经营主体在特定区域的影响力和声誉。
6.地域适应性:
认为在特定区域有业绩的经营主体更适应当地的环境和条件。
7.地方关系网络:
强调在当地拥有良好关系网络的重要性。
8.区域发展贡献:
鼓励经营主体在特定区域做出贡献,促进区域发展。
9.本地化服务能力:
体现出在本地有业绩的经营主体具备更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。
10.区域竞争力:
根据不同区域的竞争情况,设置相应的得分差异。
(二)根据经营主体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
1.国有企业优势:
给予国有企业一定的加分,认为其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。
2.支持民营企业:
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定的得分优势,以鼓励其参与。
3.外资企业激励:
通过加分激励外资企业参与投标。
4.混合所有制加分:
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给予额外得分。
5.本土企业扶持:
扶持本地所有制形式的企业。
6.行业龙头加分:
对行业内的龙头企业,无论所有制形式,给予加分。
7.特定领域企业优势:
在某些特定领域,给予特定所有制形式企业得分优势。
(三)根据经营主体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
1.本地产品加分:
给予在本地区生产的产品额外加分,以支持本地产业发展。
2.特定地区产品权重:
为特定地区生产的产品设置较高的权重。
3.进口产品考量:
针对产品使用进口零部件的因素,设置相应得分。
4.地方产业扶持:
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产品,给予得分优势。
5.本地供应链优势:
认可本地产品在供应链方面的优势。
6.产地质量声誉:
根据产地的质量声誉,给予不同的得分。
(四)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、注册地址、注册资金、市场占有率、负债率、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
1.规模加分:
较大规模的经营主体可获得额外分数。
2.本地注册优势:
注册地址在本地的经营主体具有得分优势。
3.注册资金权重:
依据注册资金数额给予不同的权重得分。
4.市场占有率考量:
市场占有率高的经营主体可得到较高分数。
5.负债率影响:
负债率较低的经营主体可能获得更高得分。
6.净资产规模因素:
净资产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在得分上有优势。
(五)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、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
1.本地注册加分:
对于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地址在项目所属地的给予额外加分。
2.区域优势考量:
考虑联合体成员单位所在地域的优势,给予相应得分。
3.所有制形式权重:
根据不同所有制形式设置不同的权重得分。
(六)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
1.限定特定品牌或供应商:
明确要求使用特定品牌或特定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。
2.设置不合理的技术规格:
使得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的不足3家
3.限制投标人资质条件:
过高或过低设置投标人的资质门槛。
4.限制联合体投标:
禁止或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。
5.限定特定的认证或标准:
仅认可特定的认证或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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